广告
|
|
|
|
|
烟台市:这俩教练真胆大!一个无证、一个套牌!时间:2021-02-25 教练车是每一位准驾驶员的“领航车”,作为“领航员”的教练不仅要传授驾驶技术,还应在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。
近期,接连查获两起教练员无证、驾驶套牌车违法行为!
2月19日10时03分许,五大队民警在火炬大道与滨河西路路口对一辆教练车例行检查时,驾驶员刘某支支吾吾声称自己忘记带驾驶证,民警通过警务终端查询发现刘某驾驶证已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,未重新考取,系无证驾驶机动车。据了解,驾驶员刘某为新牟驾校教练,当天驾驶教练车送四名学员参加科目三考试,不料被交警查获。目前该车已被扣留,驾驶员刘某也将面临罚款、拘留的处罚。
2月22日下午,五大队民警对一辆教练车进行例行检查,当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、行驶证时,驾驶员表示证件均未携带,但自己有机动车驾驶证。当民警通过警务终端进行查询时发现,该驾驶员确实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但教练车车牌却有些许不对劲,“根据系统查询该车悬挂的鲁F·H***学车型为夏利轿车,而我们查获时车型为雪铁龙轿车”执勤民警说道。随后民警对车辆车架号进行查询发现,该车的真实号牌为鲁K·D9***,该驾驶员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。随后该涵涛驾校校长赶到现场表示,该车为科二学习用车,以为在校内驾驶不会被交警查纠。
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讲解这种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后,该校校长后悔不已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关于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规定,对驾驶员处以扣12分,罚款2000元,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。
为此,交警五大队依托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,向该驾校下达整改通知,要求该企业立即排查整改,并通报至主管部门。接下来,五大队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辖区所有驾校进行隐患排查和约谈。
无论是无证驾车还是使用套牌教练车,不光是置学员的人身安全于不顾,还带头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实属反面教学。 投稿热线:18753189768 邮箱:zbzxwww@163.com 编辑:小王 |